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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教育服务中心2015年师德师风承诺书

【日期:2015年11月30日】 作者:管理员
 

为了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并自觉接受各级领导、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爱国守法。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不参加非法活动;不参与赌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2、爱校敬业。热爱学校,勤于进取,精于业务,无私奉献,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3、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知荣明耻,身体力行、言行一致。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物品,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4、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5、廉洁自律,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泉州市厉行节约文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不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大超大办不良社会风气。

6、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在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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