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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学生公寓文明创建工作

【日期:2015年10月01日】 作者:

晋财大校【2015】89号

为积极营造我校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素质教育氛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教思政[2012]号)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公寓文明创建工作,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原则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大学生进行基础文明教育、素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的重要阵地。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秉承“修德、立信、博学、求真”的校训精神,以美化居住环境,提高文明修养,浓郁文化氛围,培养良好习惯,提高综合素质为宗旨,努力推进我校学生公寓文明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二、目的意义

开展学生公寓文明创建工作,旨在打造文明、整洁、安全、和谐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公寓环境育人作用,积极发动全校学生工作队伍,特别是全体学生参与创建文明学生公寓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强化学生在学生公寓的日常卫生、行为规范、文化建设的管理与考核,着力培养和提升学生的综合文明素养,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三、工作内容

(一)大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要加强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增强公寓服务内涵,提高公寓服务质量;定期开展宿舍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努力打造平安学生公寓;做好各学院每月辅导员进公寓考核、宿建检查工作,定期向学院反馈学生公寓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星级文明宿舍”评选工作和系列公寓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学生公寓这块阵地,深入探讨学生公寓育人机制,进一步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陶冶学生高尚情操。

(二)各学院要加强本学院学生宿舍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富有学院特色的学生公寓文化活动,以召开学生主题班会或其他活动方式,开展大学生在学生公寓内的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做好辅导员进公寓工作,教育学生模范遵守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引导学生建立相互信任、彼此相容的人际关系,要求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不断提升学生基础文明素养,为创建文明和谐学生公寓夯实基础。

四、考核评价

学生公寓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标准(满分100分):

(一)公寓文明创建(10分)

学院应重视公寓文明创建工作,成立以分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为组长的学院学生公寓文明创建工作领导组,成员由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学生公寓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学院成立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学生组织,配合学校和学院开展文明公寓创建工作。

1、学院公寓文明创建领导组组织机构健全、任务明确;能配合学校公寓管理部门开展文明公寓创建工作。5分

2、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年度学院学生公寓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措施得力,落实到位。5分

(二)公寓文化活动(20分)

学院要积极组织开展富有学院特色的学生公寓文化活动,发挥学生公寓文化对学生的凝聚作用和育人功能,根据学院专业或文化特点逐步建设具有长期性、有影响的品牌公寓文化活动,活跃学生公寓文化生活,拓展素质教育途径,努力推动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由学校组织的公寓文化教育活动。

1、学院以学生公寓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教育为内容的主题班会或其他形式活动,每学期不应少于2次,以学院报送的材料为依据。4分。(少一次扣1分)

2、组织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公寓文化活动,每学期不应少于1次,以学院报送的材料为依据。6分(少一次扣3分)

3、能够积极组织本学院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公寓文化活动。10分(未组织参加每次扣5分,每项活动参加人数未达到指定要求扣1分)

(三)辅导员进公寓(20分)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以及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思想状况,加强与学生的情感交流,贴近学生实际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支持和配合公寓管理人员为学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共同处理实际问题。按照《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晋财大党[2010]51号)要求,学院辅导员进公寓工作,每学期每周每人不应少于3次,能及时处理公寓管理人员所反映本学院学生的有关问题。

按照各学院辅导员人数每月进公寓工作次数的总和,平均每月不少于3次为考核标准。20分(一次不合格扣2分)

(四)宿舍文化建设(40分)

学院要注重从宿舍卫生、宿舍安全和文化氛围等方面对本学院宿舍进行文化建设,加强督促和检查力度,教育学生规范日常行为,养成良好习惯,确保宿舍长期保持干净整洁,安全和谐,文化氛围浓厚。学院宿舍文化建设按照《山西财经大学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价工作细则》(附件二)要求进行结果考评。

1、每周二能积极开展学院宿建工作,能深入宿舍检查督促。10分(未组织检查一次扣1分)

2、每月学院宿舍文化建设检查合格达标率90%以上。20分(一次不合格扣2分)

3、学院所属宿舍学生无使用或存放违规电器、管制刀具、不私拉乱接电源电线,无酗酒、赌博、斗殴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10分(每查处一例扣1分,发生一例消防安全事件扣10分)

(五)星级文明宿舍评选(10分)

学院要高度重视“星级文明宿舍”评比工作,积极组织,主动申报。以创建“星级文明宿舍”为契机,以点带面,重点建设,相互影响,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生活习惯,进一步促进学生宿舍文化建设,逐步形成良好的宿舍文化建设氛围。

各学院最终评定的“星级文明宿舍”数量应达到指定名额量。10分(少一个扣0.2分)

五、工作要求

(一)大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公寓文明创建工作的考核与实施。

(二)学院学生公寓文明创建工作与学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相关考核项目内容挂钩。

(三)每年度末,根据考核标准,对在学生公寓文明创建工作中综合考核得分80分以上并排名在前六名的学院给予奖励,并授予“学生公寓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称号,对综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学院取消其学院本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四)对在本年度内出现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宿舍,对其集体和责任人评优采取一票否决制。

六、经费划拨

学生公寓文明创建工作奖励费用从宿舍文化建设专项经费中支出。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工作经费,按照住宿学生人数每学期生均3元标准分学期拨付各学院。

七、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6日校党委扩大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山西财经大学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晋财大校[2006]64号)同时废止。

(二)本实施办法由大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山西财经大学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价工作细则

附件

山西财经大学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价工作细则

第一条 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工作,建立评比机制,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美化居住环境,提高文明修养,浓郁文化氛围,提升综合素质为目的,充分调动大学生在宿舍文化建设活动中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校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全面发展。

第二条 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学院宿舍文化建设评价工作机构健全;班级及宿舍成员责任明确,态度积极;宿舍各种制度完善并能很好执行;无安全隐患;宿舍布置美观大方,整体和谐统一,格调高雅,有较好的文化氛围;宿舍成员有健康向上的情趣,丰富多彩的生活,团结友爱的风气,求知探索的氛围,拼搏进取的精神;宿舍卫生达标。

第三条 辅导员是所带班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价工作的负责人,也是班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签约人。辅导员要将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价工作纳入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之中,积极指导班、团干部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活动,建立健全班内宿舍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督促每位学生搞好宿舍文化建设工作。

第四条 宿舍长为本宿舍宿舍文化建设的主要负责人,宿舍成员为本宿舍文化建设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宿舍文化建设的具体落实工作。

第五条 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价工作检查管理方式:实行过程量化管理和目标动态管理相结合,以月为周期进行通报,以学期为周期进行评比,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表彰。

第六条 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定分为三类:星级文明宿舍、达标宿舍、不达标宿舍。

“星级文明宿舍”每年评选认定为学院学生宿舍总数的10%;达标宿舍认定数量不设具体比例,凡符合相应条件者即可认定为达标宿舍;不符合宿舍文化建设标准的宿舍,即为不达标宿舍。

第七条 实施步骤

(一)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自评自查时间:每学期每周二下午,由各学院组织对所属宿舍进行宿舍文化建设工作。各学院要坚持学院、班级、宿舍三级检查制度:宿舍标准化自查互查、班级量化定性检查和学院等级评估检查。混合宿舍由成员所在班级进行多次检查。

(二)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价工作过程检查:每学期每周二下午,大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对各学院学生宿舍进行不少于20%的抽查,每月对所有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价。全面检查结果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每月抽查结果累计有两次不合格的宿舍本月宿舍文化建设成绩按“不达标”宿舍等级统计。混合宿舍按宿舍成员最多的学院进行统计。

(三)“星级文明宿舍”申报评比:每年进行一次“星级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申报时间为每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由大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牵头,学校相关部门组成“星级文明宿舍”验收组对各学院申报的宿舍进行实地验收,差额评选。各学院按分配名额的1:1.2申报,其中研究生宿舍比例不少于20%(不足一个宿舍按一个宿舍申报),三、四年级学生宿舍比例不少于30%。被认定为“星级文明宿舍”的,在日常宿舍文化建设评价检查过程中若有一次不达标者,予以取消“星级文明宿舍”资格。已被认定为“星级文明宿舍”的在下一年度需重新申报评比认定。

第八条 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价计分等级:85(含)分以上为优秀,70(含)——85分为良好,60(含)——70分为达标,60分以下及无故锁门宿舍为不达标。

第九条 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标准

(一)具备达标宿舍所有条件。

(二)宿舍平时卫生保持良好,在本年度历次宿舍文化建设检查中无不合格现象。

(三)宿舍成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宿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消除并积极防范。

(四)宿舍内有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良好氛围;宿舍成员间和谐相处、友爱互助;宿舍成员能够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五)宿舍成员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生公寓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学习、生活秩序,无违纪行为。

(六)能够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氛围;室内高雅文明;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七)具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宿舍成员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居于班级排名前50%。

(八)学院所申报的“星级文明宿舍”最终评定,依据“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分标准”再次评选,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根据指标名额从高往低顺次分数排取。

第十条 达标宿舍评选标准

(一)学院标识清楚完整。

(二)宿舍布局合理,干净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物品归置到位,室内空气清新。

(三)有安全责任制度、值日制度、宿舍文明公约或承诺、等相关制度。

(四)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无私自移动、拆装宿舍内家具、设施设备的行为;无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具的行为;无存放易燃易爆、酒瓶、棍棒和刀具等危险物品;无使用明火;不留宿外来人员;无赌博、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五)热爱生活,奋发向上,行为规范,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宿舍成员有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没有上课缺勤或迟到、早退以及无任何违纪现象。

(六)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等组织的各项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第十一条 不达标宿舍认定

(一)每学期宿舍文化建设检查中累计两次卫生不达标,且无明显改进表现的或一学期内累计有两次无故锁门不接受检查的。

(二)宿舍成员有违纪行为经劝阻无效的;或受到过纪律处分的;或有擅自在外住宿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或宿舍成员之间长期不团结,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上述两条只要具备一条即认定为不达标宿舍。

第十二条 奖励与处罚

(一)学院根据每学期对宿舍文化建设检查的通报结果和“星级文明宿舍”评选结果,按相关规定对该宿舍成员给予综合测评认定。在综合测评中对不达标的宿舍长减0.4分,宿舍其他成员每人减0.2分;达标宿舍成员不加不减;被评选为“星级文明宿舍”的学校将统一挂牌奖励,该宿舍长加0.6分,宿舍其他成员每人加0.4分。

(二)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价工作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对“星级文明宿舍”成员在评奖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对“不达标宿舍”的成员取消本学年所有评优资格。

(三)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价工作与“先进班级”评价挂钩。在评选校级“先进班级”时,班级宿舍文化建设情况将作为评选的一个重要参评依据。本班级一年内历次宿舍文化建设合格率在90%以上的方可参加本年度“先进班级”的评选。

(四)每年度在宿舍文化建设检查中,本班级宿舍全部被认定为“达标宿舍”的班级,并且在“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中足额申报,并全部予以认定的,年终由各学院推荐申报“学生宿舍文化建设优秀班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优秀班级”按照学院班级数量的5%予以评定。被评定为“学生宿舍文化建设优秀班级”的,同时该班级辅导员在符合每学期每周不少于3次进公寓的考核情况下授予“宿舍文化建设先进辅导员”荣誉。

(五)对在本学年内出现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宿舍、班级、学院和学生个人,对其集体和责任人评优采取一票否决制。

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分标准(附表)

附表

山西财经大学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评分标准

类别

检查项目

分数

具体评分标准

文化氛围

(10)

整体印象

5

宿舍布置美观大方,格调高雅,有文化特色(3分),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1分),有与公寓环境相和谐的装饰,舍标设计简洁明快(1分)

行为文明

5

宿舍成员之间团结友爱,气氛融洽,言行举止文明(3分),礼貌接受检查(2分)

宿

(50)

整体要求

10

清洁制度健全,卫生工具定位(5分),宿舍卫生整洁(5分)

门窗玻璃

10

室内玻璃干净明亮(含4、6人间阳台)(5分),门窗、灯具无灰尘(5分)

墙壁地面

10

墙壁、屋顶,干净,无乱张贴物(5分),地面干净无杂物(含4、6人间卫生间、阳台)(5分)

被褥摆放

10

被褥叠放整齐,放置方向统一(5分),床铺干净整洁(5分)

物品归置

10

水瓶、书籍、书包、日用品等物品摆放、悬挂整齐(5分),桌凳定位,桌面、凳面干净(5分)

宿舍安全

(40)

消防安全

30

不存放或使用《山西财经大学学生公寓用电管理规定(试行)》的违章电器(10分),不私拉乱接电线、网线等(10分),不在宿舍内吸烟(5分),不在宿舍内使用明火(5分)

危险物品

8

不存放酒瓶、棍棒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8分)

制度规范

2

张贴有规章制度(2分)

减分

项目

减分类

-10

豢养猫、狗等宠物(-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