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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退宿及在校生假期留宿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6年06月28日】 作者:管理员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离校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晋财大办[2016]23号),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离校退宿以及在校生假期留校住宿工作,特作如下安排:
    一、毕业生退宿
     1、时间安排
      7月1日——7月5日
     2、主要工作
      (1)请各学院做好毕业生离校的组织工作,督促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办理退宿,及时腾出宿舍,为学校修缮、粉刷、整合宿舍提供必要的时间。  
      (2)教育毕业生爱护宿舍公物,对在退宿期间故意损坏公寓内公共物品的学生,要按规定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做违纪处理。
      (3)毕业生办理退宿后,请及时带走个人物品并离开所住公寓,宿舍内若有遗留物品按无主物品处理,造成的财产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3、退宿程序
          毕业生离校退宿时,凭离校巡回单到本楼楼长处开具财产验收单,凭财产验收单到学生公寓8#楼东大厅办理盖章。每间宿舍可自行商定一名最后离开的同学,提前到本楼楼长处确定,以便其他同学先行离开。
      具体流程:
          向本楼楼长或管理员退还宿舍及衣柜钥匙——→楼管人员实地查验宿舍开具财产验收单——→凭财产验收单到学生公寓8号楼一层东大厅加盖公章(迎泽校区在6号公寓楼大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迎泽校区办公室办理)——→退宿办理完毕,毕业生即时离开宿舍。
         未在校住宿学生以班为单位凭离校巡回单到学生公寓8号楼一层东侧大学生教育服务中心104室核实后办理盖章。
         毕业生若本人不在学校,可以委托同宿舍同学代办退宿验收财产手续。最后一名离开宿舍的学生负有保全本宿舍财产的责任。
     4、工作要求
    (1)毕业生应先完成学校其他部门的离校手续,然后到大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2)毕业生退宿前应事先整理行李,打扫宿舍卫生,保证宿舍干净整洁,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3)毕业生离校期间,学生宿舍区人流量大,请提醒本学院住宿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各种证件、证书、现金和贵重物品,做到随手关门。
    (4)毕业生离校期间执行正常的作息制度,入住学生要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爱护公物,不酗酒,不乱扔垃圾废物,不使用违章电器,不焚烧信件、废纸等物品,违纪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校生假期留宿安排
      1、假期需要留宿的在校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并签订《假期留宿承诺书》。请各学院于2016年7月6日前,将有学院盖章、分管领导签字的假期留宿汇总表纸质版报我中心,并以网上办公形式报电子版。自7月11日起,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对照暑假留校名单入住。暑期留校住宿学生原则上还在本宿舍住宿。
      2、迎泽校区涉及整体搬迁的学生,原则上假期不留宿,确需假期留宿的学生,由本人自行联系坞城校区学生公寓宿舍,报学院批准,到大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办理留宿手续。迎泽校区学生公寓假期不接受学生留宿。迎泽校区学生搬迁时间及行李寄存地点另行通知。
      3、毕业生离校后,在校生放暑假前将有个别零星床位需要整合,以便新生尽量整齐入住。调整、整合计划随后发至各学院,请涉及学院配合共同做好本项工作。
      4、各学院需派专人加强假期留宿学生的管理,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及时了解留宿学生动态,畅通信息,督促做好宿舍卫生和安全防范工作。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