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退宿是指个别学生由于特殊原因不在公寓内住宿办理退宿的行为。
二、在校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退宿者,请填写《学生退宿申请表》,说明退宿理由。
三、由学院辅导员、负责学生工作领导对退宿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批。
四、经中心分管领导批准,所辖公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通知所在公寓楼,办理退宿手续。
五、所在公寓楼楼长对申请退宿学生宿舍进行公共财产验收。对由本人或宿舍集体原因对公用设施造成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对所在宿舍的电费进行清缴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六、申请退宿者手续办理完结后,把《学生退宿申请表》交回原住公寓楼楼长,退宿完成。
七、所在公寓楼长及时更新本楼学生入住信息,并把有关信息报中心。